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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管城区法官巧妙劝说促和解 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来源:凤凰网河南综合

11月16日,河南郑州管城区法院执行法官王林山调解成功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和解并履行相关义务后,共同送锦旗致谢。

11月16日,河南郑州管城区法院执行法官王林山调解成功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和解并履行相关义务后,共同送锦旗致谢。

据了解,2016年8月,原告王某与被告徐某经房产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份,约定被告徐某将名下一处房产出售给王某,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总价款为1200000元,定金70000万,首付款20万,剩余款项1000000元于过户当日以资金监管方式支付。

原告王某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但贷款未能如期获批,双方也并未如期办理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因徐某未收到购房尾款1000000元,拒绝配合王某办理涉案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双方协商不成,因此,原告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拒不履行法律生效的文书,原告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以后,承办法官王林山多次打电话与双当人沟通做工作,并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当面调解。

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点在于原告王某目前的按揭贷款已经通过银行审批,只要被告徐某配合其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以及按揭贷款的房屋抵押手续,贷款银行即可将尾款100万直接支付给徐某,而徐某却坚持原告没有按约定期限交付尾款,双方各持己见,僵持不下。

承办法官在了解双方当事人的顾虑后,现场制定调解方案,与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基本事实,逐步推进调解进程,一方面向双方释明法律,另一方面从感情角度说服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体谅,从而促使双方向同一目标迈进,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积极配合原告办理房屋的相关手续,原告办理完过户手续及时把尾款交付于被告。调解工作圆满结束。(供稿人:张敏)

[责任编辑:魏新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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