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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出狠招治“摩的” 情节严重的予以拘留


来源:今报网

10月10日记者获悉,《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从严整治客运市场秩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已经于当日正式发布,明确从公布之日起,以重点区域为核心,对全市客运市场秩序进行依法从严整治。

原标题:郑州出狠招治“摩的” 情节严重的予以拘留

在路上“横冲直撞”、拉客随口要价的“摩的”们,这次遇到“大麻烦”了。

10月10日记者获悉,《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从严整治客运市场秩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已经于当日正式发布,明确从公布之日起,以重点区域为核心,对全市客运市场秩序进行依法从严整治。

据了解,此次整治的区域为郑州市城市建成区。整治重点为郑州火车站、郑州东站、新郑国际机场以及长途客运汽车站、地铁站出入口、市场、商场、医院、学校周边区域等客流聚散地。

整治对象中,包括私自揽客、拒载、甩客、绕路、议价、违法违规使用计价器等违法违规行为。《通告》明确,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七座及以下客车,存在上述行为的,由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对驾驶员进行停业培训。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吊销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对于在重点区域内非法营运的七座以上和七座以下(含)客车,则分别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目前城区内随处可见、非法营运的“摩的”,《通告》提出了从重处理的“狠招”。《通告》强调,在道路上非法行驶、非法营运的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车辆和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拘留。涉嫌存在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的,由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依据《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通告》同时明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将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和相互移交机制,对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车辆,发现一辆、滞留一辆、依法处罚一辆。(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宋迎迎/文沈翔/图)

[责任编辑:赵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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