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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小哥贴错标签被辞退 法院判公司付赔偿金19000元


来源:新京报

劳动者在工作中出现失误,但未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以此为由将劳动者辞退是否合法?近期,北京通州区法院判决一起京东员工因贴错标签被辞退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案件,判令京东向被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19000元

劳动者在工作中出现失误,但未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以此为由将劳动者辞退是否合法?近期,北京通州区法院判决一起京东员工因贴错标签被辞退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案件,判令京东向被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19000元。

据介绍,张先生在京东工作数年,岗位是库房操作,主要工作就是在客户下单后按照流程张贴标签。某日上夜班期间,因订单量太大,张先生极度疲劳,导致贴错标签,好在张先生事后及时发现并拦截了订单,未造成损失。但公司认为,张先生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此事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以此为由与张先生解除劳动关系。

张先生不甘心被解雇,认为自己并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便向通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延时加班工资并确认2013年10月12日至2016年3月28日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仲裁裁决支持了张先生的部分请求。京东不服裁决,起诉至通州区法院。

庭审中,京东主张与张先生系合法解除劳动关系,为此提供了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签收单、《员工过失确认单》等。张先生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均认可,但其主张自己并未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认为,张先生造成了二次配送货物的损失。

法庭审理认为,当事人应当对其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京东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张先生给公司造成规章制度规定的超过2000元的损失以及“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缺乏事实依据,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判令公司向张先生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共计19000元。

京东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北京三中院日前出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该判决已生效。(记者刘洋)

[责任编辑:王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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